沧州,
军营中篝火冉冉,空气弥漫着一股子浓厚的铁锈味,还夹杂着几分肉香。
侯明大刀阔斧的坐在主帅的营帐里,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将军也在此列,桌上摆着刚出炉的水煮羊肉,还有一溜烟的大坛酒。
“今日咱们起义军小胜一筹,真是痛快。所谓的卢龙军也不过如此,还是咱们主帅厉害!”
“之前与之对战,主帅故意放水,摸清了他们的战术,今日反扑果然有成效。”
“狗屁的卢龙军,老子看应该的卢虫军才对!哈哈哈哈……”
众人喝着酒,吃着肉,欢声笑语,真真是好不快活,一句野蛮话说出口,后面便再也收不住了,各色混话凑在一块,喧闹声高过一浪又一浪。
“慕容复此人与其父慕容桓相比,相差甚远。以他的才学,做个守城之主尚且行之,可若是在沙场上点兵排阵,怕是能力有限。”
其中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开口说话,他手上粗鲁的扯下羊肉,沾上沧州特有的酱汁,肉上浮着一层辛辣的红油,一口咬下去,腮帮子有力的咀嚼着。
他这一开口,坐上上首的侯明抬手示意周围人安静,喧闹声渐渐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落在男人身上。
男人却浑然不觉,他埋头大口大口吃着肉,粗厚的舌头伸出来,如狼豹一样舔舐着骨头上残留的肉渣,大蒜连皮也剥开,直接扔进嘴里,吃的不亦乐乎。
“新任命的幽州节度使,煜王。他倒是不错,少年有为,身上的功夫扎实,能看出来是从小就练的。与传闻中的那般倒是不尽相同。但…….”
边说边吃,他吧唧着嘴,肉渣时不时喷出来,飞溅老远。
侯明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身子前倾,问道:
“但什么?”
男人盆里的羊肉终于吃完了,他拿手背抹了一把油汪汪的嘴,又提起脚边的一坛酒,框框猛灌,等到半坛酒下去了,才终于打了惊天动地的饱嗝儿。
“但,煜王太年轻了。心高气傲,少年意气,他参与作战的时间并不长久,虽有经验,却并不老道。故而,才能在之前的几次作战中,让我们摸清了底细。”
“只要再多与他们交手几次,卢龙军必败无疑,沧州便可收入囊中。”
男人头抵着椅背,缓缓闭上眼睛,整张脸袒露在烛火下,一张脸黝黑,络腮胡浓密,如杂草一般遮盖住大半张脸,连带着眉毛与乌发,又黑又密。
只眼尾细密麻麻的皱纹,暴露了他不算年轻的年纪。
侯明对男人粗鲁无礼的行径并不在意、像是习惯了一样,他点点头:
“维明所说不错。起初,是顾及卢龙军长久以来的威名,难免有些畏手畏脚,眼下咱们一步步摸清他们的实力,所谓的‘卢龙军’也不过如此,无甚所惧。”
正说着,账内一处忽然传来的打鼾声,又急又响、像是烧开的水壶。
正是那个名叫维明的男人。
众人对此皆见惯不惯,尤其是侯明,他无谓的笑笑,又像是揶揄:“脑子还像是洛家的人,只这作派,怕是跟着我当山匪久了,真成了山匪了。”
前朝洛氏,书香世家,每代皆出状元之才,曾被大丰朝盛文帝亲口称赞过,智多巧思,观人入微,大才也。
后来山河破碎,前朝覆败,洛家自有傲骨,绝不顺从,拼死抵抗,洛氏一族大都皆殒命牺牲,只剩下旁枝子系,远走他乡,不知所终。
而侯明口中的洛维明,便是洛氏后人,包括营帐中的大多人,他们的父辈祖亲皆出声于前朝世家,权贵。
随着朝代更迭,家族也随之落败,本该在高处俯瞰山底的人,却因此而成为山脚的蝼蚁,他们这些人心里都存着恨意,蛰伏数年,就是为了今日将天下搅的一团糟污,吾之苦痛,他人亲尝,故心生喜之。
洛维明与他们大多不同,他无甚远志,贪享于吃喝,不思进取,可偏偏他脑子好使的紧。
直到酒席散去,洛维明才被人叫醒,他拎着剩下的半坛酒,晃晃悠悠的往外走,此时由远及近,传来清脆的马蹄声。
一小兵小跑着进了帐子,双手举着用竹桶密封的密信,上气不接下气:
“宣州急报!”
众人欲离去的脚步皆因此而停下,侯明蹙眉,脸色也难看了起来,他单手捏开竹筒,将信取了出来,一目十行,随即冷笑。
“主帅,宣州出了什么事?”
侯明将信递下去,让他们一一传看。
“一群不知所谓的贼子,凭借他们就想成就大事?简直是痴心妄想!”
“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袭击宣州离山驻扎的起义军,混老子的找死!!还他娘的明义军,我呸!”
“他们不过是趁机作乱的鼠狗之辈罢了,见我们成事,便想着照猫画虎,实则狗屁不是。”
“离山的起义军输了,皆因小人偷袭作祟。无碍,不过几日就能再打得他们屁滚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