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眼也不眨地盯着,傅行空不自在地扯了扯领口,他好多年没穿的这么端正整齐过了。
阿喜绕着人走了两圈,满脸惊叹,虽然他一直坚信乞丐大哥如果好好捯饬一下,一定不会差劲到哪里去,但这最终效果实在远超他预料。
太可惜了,这会儿小姐人不在!
他不禁扼腕。
傅行空犹豫道:“阿喜,没有更简单一点的衣服了吗?”
这衣服是阿喜拿来给他的,大小倒是正合适,浅灰底色的蜀锦云缎,只在衣摆和袖口用明银丝线绣了祥云纹,从配色来看当算低调,只是锦面映光,云纹流彩,依旧能显出一种不经意的贵气来。
阿喜摇了摇头,这已经是最不起眼的一件了,再不然就是另外一件黑色的,他也拿来让人看了,只是黑底银线的图样,反而更加显得张扬。
这叫什么反向乔装,人家乔装都是往不惹人注目的样子来扮的。
傅行空无奈极了:“或者我穿你们园里家丁的工衣吧,也是可以的。”
“那怎么能行!”阿喜岂能依他,为了搭配他这一身,自己可是特地给他梳了发呢!
好不容易见人收拾干净一回,再不是寻常散乱着头发一身落魄的模样,机会难得啊!
而且这些衣服本来就是他的尺码,是他刚来玉园,人还昏迷那会儿,小姐让人比着专门做的,结果他老不穿,不是浪费了吗,不止是浪费这么好的衣服,更浪费他自己这么好的衣架子啊!
阿喜安慰道:“没关系的啦,显眼点也没事啊,你还要带面具的不是吗?”
傅行空接过面具,带上之后,果然安心许多。
阿喜落在后面,看他先一步走出门的背影,啧啧称赞。
好一个长身玉立、如琢如磨的端方君子,小姐真是慧眼识珠啊,眼光真好!
他心满意足欣赏了一会儿,蹦蹦跳跳追出门去。
玉园在城北,酒楼在城南,要从玉园去酒楼那里听书,就必定要穿过闹市。
其实很多时候,阿喜会觉得他这乞丐大哥深藏不露,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们穿过一条街时,好多人都在偷看,男子有,女子更多,这人虽遮了脸,然气质更盛,好似换过衣服后,他就变了一个人,自然而然脊背挺直,目不斜视,他走路时不急不徐,俨然自成风度,旁物并不入他眼界,可偏偏那面具并未遮去他那双眼睛,于是若偶然被他看过一眼,便已似惊鸿一面。
他总说自己不喜欢被人关注,但事实却是,他好像生来就该万众瞩目的。
阿喜走在旁边,也忍不住侧目,他尝试拿眼前这人去与寻常总是蜷在草棚里的那个身影比对,竟意外也不觉违和,思来想去,大概还是因为那双眼睛。
想那时,这人还只是小姐匆忙抱回来的一个陌生人,自己应小姐要求守床照顾,并不理解这样一个人为何能让小姐方寸大乱,但最后所有的不解,也就止于他睁眼的那一瞬间。
那时他就在想,这一定是个很特别、很特别的人。
身边人忽然停了下来,阿喜想得入神,难免打了个趔趄,疑惑看他。
怎么忽然不走了?
傅行空示意他抬头。
气派的红漆飞角楼立在眼前,小二成排在门口招呼着客人,而那门里头听着已是人声鼎沸,热闹至极。
迎面小二见来客气度不凡,连忙引着人往里走,他二人刚跨入门内,便听得一声醒木拍案。
满堂人言霎时一静,台上说书先生清了清嗓子。
“咱们今天就接着来说,幽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