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几前中央公园第一批业主入驻的时候,胡宇和谢一玲便从城里搬了过来,那时候他们的儿子胡智志正在美国的麻省理工念本科,所以搬家这件“大事”胡智志并没有参与。
不过说起来,搬家这件事对于胡家来说又不能真的算做什么大事,因为在搬进中央公园之前他们家差不多每隔两三年就要搬一次家。胡智志在小时候第一次搬家的时候确实经历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大崩溃,不过到后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反正平日他是住校生,所以搬不搬家、搬到哪儿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所谓。不过这样的后果就是成智志对于“家”的概念很模糊。
胡家之所以这么频繁的搬家倒不是为了躲避什么江湖仇杀,他们家对外的一致解释是这样的:谢一玲在买卖房产方面非常有天赋,她总是能花很低的价钱买一到处当时看起来不算好的房子,搬进去住上两三年那个地段的房价便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暴涨,接着他们就会以高价出售那套住房,光是挣到的差价便足以让他们买到下一处住房了。
不过谢一玲对于现在她所住的比弗利1号的感觉与以往住过的那些房子的感觉很不一样。在这里住了差不多5年以后,她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搬家了,就像她常说的那样:她已经爱上了中央公园这个地方。
中央公园是比较早期便打出定位于“中产阶层”的宣传口号的房地产项目之一,而10几年前这地方也确实气派非凡:乍一看,简直就是美国郊区别墅的翻板,不仅是稀缺的独幢别墅,而且还附带花园和车库。任谁都能一眼看出它所代表的中产阶层的身份象征。
因为一直对买卖房产有兴趣,所以谢一玲陪儿子去美国大学面试的时候特意去考察过美国的房地产,甚至动过在美国购置不动产的心思。因为这个原因,当年她一眼就看上了中央公园这个当时还只是沙盘上的项目,而且一眼就看上了他们现在所住的比弗利1号——它比别的别墅位置更好,而且房型更优化、面积也更大,就连院子里那可以停放两辆车的独立的车库都比别家的车库更气派。
比弗利这片区域不像后来二期的棕榈滩、三期纳帕谷那样偷工减料、抠抠缩缩。在谢一玲眼中后来建起的二期的所有户型也就是勉强可以算是小康人家,而三期简直就是是可笑的假中产真暴发户。但是这种想法并不影响她很好的把手里的房源打着“中产阶层”的标签倒腾出去。
但是无论如何谢一玲就是喜欢不起二期、三期的那些业主来,尤其是三期,她经常私底下把三期纳帕谷称为“贫民谷”。可是在工作的时候,她又不得不深入“敌营”,笑吟吟的站在那些难看的小跃层、小下叠的房子里,跟那些暴发户打交道,还要时刻提防他们的熊孩子的滑板车会撞向她,或者把他们手中的垃圾饮料泼洒在她的衣服上。
不过现在的谢一玲更喜欢换一种思路来思考问题——正是因为三期那些讨厌的业主,她在下班的时候才更能感受到回家的喜悦——她经常开着她的五菱宏光mini马卡龙在中央公园的车道上穿梭忙碌,因为她喜欢听轮胎摩擦碎石子的脆响声,喜欢将她的小电车停在她家独立的车库并在自己的电桩上充电的感觉,这时她心里总是充满着一股浪漫的情怀——这才是“家”的感觉啊!
不过刚刚过去的一天真是难熬,虽然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金九银十”是最忙碌的季节,但是对于这种郊区别墅区来说,暑假前后也是很忙碌的月份。而今天下午比忙碌的工作更烦人的是谢一玲得独自开着那辆庞大笨重的雷克萨斯进城。自从在中央公园里开惯了小电车,谢一玲再也不愿意开这么大、这么沉的汽车了。可是进城就要有进城的样子,尤其是去医院的时候,更要摆出架势来,所以开“雷克萨斯”比“五菱宏光”更能符合她的身份。
虽然是去医院,但谢一玲其实并不是去看病,也不是去看望她儿子胡智志,因为她只有在胡宇陪同的情况下才会去看儿子,要不然她会害怕。今天,谢一玲是要和胡智志的主治医生见面。
但是,和医生见面这件事儿,总让谢一玲觉得很烦躁、很焦虑。
在谢一玲看来精神病医生不都该是那种温文尔雅、充满理性,看上去就很专业、很可靠的人吗?可是为什么她儿子的主治医生会是这么一个……更像是神经病的人呢?谢一玲总是因为纠结于这个问题而陷入深深的泥淖中不能自拔。
胡智志的主治医生姓张,名叫张永生——这可真是个自不量力的名字,谢一玲每次都会这么想,不知道这医生的爹妈得疯成什么样。
这位张永生医生是一个头发炸毛、眼睛通红、喜欢把手指头掰得“啪啪”响的小个子男人。他总是戴着一副用透明胶带粘合起来的近视眼镜,每次和谢一玲见面的时候,他总会一边心不在焉的说话一边用“一指禅”敲着电脑,而且他总是记不住谢一玲是谁的家属。
还好,这次尴尬的会面总算是结束了,而谢一玲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
“老胡!我回来了!”刚进玄关,谢一玲就大声的跟她丈夫打起招呼来,因为她非常肯定胡宇这会儿肯定正在客厅里捧着手机看视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