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洗澡吧,我陪她等。”瞿风悦主动道。
这么晚,宋苔的确也有点困了。
而且她也不是很想和屈凌月待在一起。
宋苔点头,起身,灵光一闪间,突然想起来到底什么时候听过屈凌月的名字了。
就是前几天去庙滩时,宋雪鹤当时在看一个新系列产品的推广方案,里面提到了屈凌月以及她所在的乐队。
好像叫什么……伞菌乐队。
宋苔不确定地想。
她顺手拿着手机进了浴室,随意搜了一下,发现屈凌月是个挺有名气的乐队鼓手,她所在的乐队也挺有名气的,势头正猛,最近两年十分活跃,是各大音乐节的常客。
最近一段时间好像还在巡演。
但关于屈凌月这个人,比起乐队,更出名的是她的花边新闻。
最浪荡的事迹是,曾经一个月里连续换了五任女朋友,每个都超不过一周,最后闹得腥风血雨。
宋苔盯着手机屏幕,心想:
自己的感觉一点没错,当时第一次在电梯里见面时,屈凌月看她的眼神就是看猎物的眼神。
她正准备关掉手机,视线一瞥,发现搜索结果自动关联出了几首歌,她正要关掉手机,却不小心点击其中一首。
音乐播放,是一首迷幻摇滚。
听了一会儿,她有些诧异,居然还挺好听的。
比起宋苔听过的其他乐队,这首不太炸耳朵,但莫名有种迷幻的快感,像是音波溅在水面上,浪漫无序地跳动,十分抓耳。
她拿起手机看了眼这首歌的详细信息,发现这歌的制作人、作曲、作词,都是屈凌月。
屈凌月是个鼓手,按理来说这是个在其他乐队会相对边缘的角色,但在伞菌乐队里,屈凌月却是绝对的核心人物。
一双草灰粽色的眼睛极具特色,人气也是最高的。
虽然屈凌月身上的绯闻乱七八糟,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种不违反法律的花边新闻不仅显得无关紧要,甚至给屈凌月这个人带来一种别样的魅力,变成了一种与众不同。
不过这倒是能解释,为什么她和曲风龄在这里住了三年,一次都没有见过屈凌月了。
因为这个乐队还挺红的,红就意味着忙。
而且屈凌月看起来也不像缺钱的样子,大概也不止这一个住处。
宋苔手上全是水珠,没法碰手机。手机就放在一旁,一首一首自动往下播放伞菌乐队的歌。
宋苔大概听完了五六首歌,擦净身上的水珠,突然发现忘记拿睡衣进来。
她叫了瞿风悦一声,等了几秒,瞿风悦却十分反常地没有回应。
她皱眉,又叫了一声。
终于有道模模糊糊的声音问她,要帮她拿哪件睡衣?
“随意拿一件就行。”宋苔没觉得不对,随口道。
几秒钟后,脚步声靠近,有人敲了敲门,宋苔开门,门缝里克制地伸进一只修长的手,帮她递进来一件灰色缀着蕾丝花边的吊带睡衣。
宋苔接过,想拿进来,却发现那只手没有松开的意思,甚至向后缩了一下。
她疑惑地叫了声瞿风悦的名字。
“宋小姐应该跟我说声谢谢吧?”
一道带着笑意的清越声音透过门板钻进耳朵。
宋苔愣了一下。
这不是瞿风悦的声音,而是屈凌月的声音。